根據青海省的育兒假政策來看,該地區的育兒假是包括週末以及節假日的,另外這個假期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開休假,都是比較人性化的政策,並且單位是強制執行該項政策的,如果單位不批假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本文有育兒假相關的計算方法,有需要的可以看看。
青海育兒假是否包括雙休日
2023年11月24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的決定,在子女不滿三週歲期間,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五日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週年計算),育兒假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夫妻雙方每年享受的育兒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完全遵循職工的權益。
青海育兒假的折算方法
- 新入職員工對育兒假進行折算,應享受天數為:入職當年剩餘天數/365天*10;
- 年2月10日後出生的子女,子女出生的第一年當年和滿三週歲當年分別算;
- 第一年折算公式為:子女出生日當年度剩餘天數/365*10;
- 滿三週歲當年折算公式為:1月1日至滿三週歲天數/365*10;
- 年2月10日前出生的子女,2022年當年和滿三週歲當年分別進行折算;
- 2022年滿三週歲的折算公式為: 2月10日至滿三週歲天數/365*10;
- 2022年當年未滿三週歲的折算公式為:2月10日當年度剩餘天數/365*10;
- 2022年後滿三週歲的當年折算公式為: 1月1日至滿三週歲天數/365*10;
- 育兒假折算為四捨五入,以整天為計算單位,每個自然年最多享受10天。
妻雙方若想調整育兒假假期的分配,應分別與各自的單位協商,並經單位同意,方可進行調整育兒假的假期分配,但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各省/市育兒假新規定
作為近年來我國新增的生育配套支援政策,育兒假的意義重大,早在2022年,全國各地就出臺了相關政策,但是不同的省市的相關政策是不一樣的,下面是具體的內容分享。
各地政策不盡相同,有些地區,育兒假天數按三歲以下子女數量累加,假設當地的育兒假天數是五個工作日,那麼,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週歲前,夫妻每人每年每個孩子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而在有些地區,比如江西、湖北等地,則不以小孩數量累計增加育兒假,仍執行夫妻雙方各10天的育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