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的哺乳假時間不超過6個月,女職工在產假期滿後,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申請休不超過六個月的哺乳假,每日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對於生育多胞胎的情況,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不同的地區詳細規定可能有所差別,但是隻要符合申請條件都是可以休假的。

江蘇哺乳假最新政策
針對女性哺乳假,不僅國家出臺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還有江蘇省出臺的《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其於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讓哺乳媽媽沒了後顧之憂,可以一邊工作,一邊哺乳,下面就分享下江蘇省各市有關哺乳假的政策:
- 南京: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南京女職工,每天勞動時間內有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以及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 蘇州:蘇州的女職工在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1周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勞動量,用人單位原則上應當安排女職工在原崗位上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的,應當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 無錫:根據《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無錫女職工可以向單位申請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期間的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但若是超過6個月,則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 徐州:哺乳期間的女職工也是受保護的,徐州各用人單位不可給其安排國家規定的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也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 南通:南通市也有針對哺乳期女職工的相關政策,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予以辭退、單方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 鹽城:對於女職工較多的公司,鹽城還規定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對於要上班的哺乳期媽媽來說,除了哺乳假外,更重要的是協調好工作和餵奶的時間,有些哺乳期的媽媽用擠奶器在早上或者前一天擠好奶之後再上班,有些離家比較近的媽媽早上喂完寶寶上班,中午回家喂寶寶一次,下午提前一小時下班,只要工作可以安排好,大家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江蘇省哺乳假6個月申請條件
江蘇省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這一規定是基於《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實施。申請條件包括以下幾點:
-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女職工必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進行分娩。
- 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女職工在產假期滿後,如果因為撫育嬰兒存在實際困難,可以申請哺乳假;
- 工作條件許可:女職工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應當允許其申請哺乳假,即不會因其休假而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過大影響;
- 女職工提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最後,這一申請需要由女職工本人提出,並經過所在單位的領導批准。
此外,哺乳假的待遇方面,女職工在哺乳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果哺乳假超過6個月,待遇則由雙方協商確定,這一政策旨在保護女職工在哺乳期間的權益,確保她們能夠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得到合理的平衡和支援。
各省哺乳假新規定
哺乳假是用人單位必須為女性提供的假期,從孩子出生之後到滿一週歲為止,女性每天都能夠享受上午和下午各辦個小時的哺乳假,不管是哪個省份以及城市都是需要遵守的,但是一些詳細的規定各地區是不同的,下面是詳細介紹: